新世纪公司荣获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书屋”建设的工作要求,经过层层选拔与评审,我会副会长单位、连云港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荣获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
12月24日上午,区总工会党组书记王富芹、副主席范明一行为我会副会长单位、连云港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江苏天马网络科技集团、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三家企业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授牌。
市级“职工书屋”示范点授牌
通过“职工书屋”示范点创建和活动的开展,有助于传播先进文化,丰富职工精神生活,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努力推进我市企业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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