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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状况调研会在南京召开
新闻来源:省商会秘书处    点击数:3181    更新时间:2013-9-6 11:50:19    收藏此页


        为全面掌握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诉求和需

要,加强工商联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针对性、主动性、预见性和前瞻

性,完善对民营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增强工商联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

用,9月2日至5日,全国工商联和人社部劳动关系状况调研组在江苏开展民

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调研。

        2日下午,在南京召开座谈会,全国工商联法律部法规处副处长毛红

杏、全联法律部权益处主任科员张永利、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室主

任阴漫雪、研究员孙瑜香;江苏省人社厅仲裁处处长吴敏超、人社厅劳动

关系处副处长卜建业,省总工会民主管理部主任科员张旭海,省工商联法

律维权处副处长郑鸿、副主任科员张彩燕;省工商联餐饮业商会秘书长桂

小红、省工商联玩具行业商会秘书长王根生、江苏省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

秘书长顾平参加了座谈。

       省工商联郑处长介绍说,省工商联通过与省法制办建立工作联系制

度,积极参与涉及非公企业的各项法律、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在《江苏省

劳动合同条例(修改稿)》、《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

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考核

办法》(讨论稿)等法律、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省联都充分表达企

业诉求,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同时,为了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省联建立了

会员企业法务工作联络员制度。40多个省直会员企业和行业商会纳入其

中。去年苏宁电器集团、雨润集团、红豆集团、三胞集团等企业在各项相

关立法工作中为省联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并被政府相关部门采

纳。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部分行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

动”、“工资集体协商现场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实践推介

会”、“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日”等系列活动。与省人社厅合

作,在全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并推荐苏宁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餐饮商会等3家单位参加

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评选。省联在构建和谐劳动

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

        省人社厅吴处长介绍说,自《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相继实施以来,江苏省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在高位运行,近

年来位居全国第二位,仅居广东省之后。2010年、2011年、2012年,全省各

类调解组织和各级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量分别达到25.6万件、

25.2万件、25.7万件,除2011年略有下降外,自2012年起,劳动人事争议案

件总量增长了2.08%,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10

年、2011年、2012年分别为273件、407件、505件,呈持续增长态势。2013

年上半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比2012年同期增

长11.95%,仲裁机构立案处理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较2012年同期

增长14.9%,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任务繁重,且难度不断加大。

        从案件发生的原因看,主要为:一是受国际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国

内经济增速减缓,部分出口导向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中小企业经营

环境恶化,服装、造船、建筑、光伏、餐饮、建材等行业经营不景气,订

单减少,利润空间缩小,企业谋生存、求发展的压力加大,在经常性地调

整用工、转换经营产品结构中,劳动关系中的深层次矛盾凸现,引发争

议。二是劳动者对工资刚性增长的需求,频繁跳槽“短工化”的现象凸

显,劳动者主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现象多发。三是在区域规划调整和经

济转型升级中,部分企业关、停、并、转、迁在所难免,劳动关系运行中

的矛盾日益显现突出。四是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和减少用工风险,大多

选择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外包等非标准化用工。多元化的

用工主体、多样化的用工形式和差别化的用工待遇将导致劳动关系日益复

杂,尤其是劳动者要求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愿望日益强烈,劳资双方

的利益冲突将进一步加剧。 

        近年来,江苏省积极构建企业劳调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全省有11728家大中型

企业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460家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所成立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成

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也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

人民调解工作室,全省还建立了调解组织与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的工作对

接机制,人民法院在各仲裁机构均设立了巡回法庭,强化了调解与仲裁、

司法的衔接机制。2010年、2011年、2012年,全省各类调解组织接处劳动争

议案件总量分别为17.1万件、16.9万件、17.1万件,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

件调处总量的60%以上,充分发挥了调解先行的作用。

        省总工会张主任介绍说,为了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增强衡量

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促进建立规范有序、

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制定了《江苏

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并通过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做了大量的和

谐劳动关系的工作。

        座谈会上,大家都从各自的角度介绍了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现状,也真

实地感受到,江苏省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关心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

做了许多工作,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尽心尽力提供服务。全联毛处长总

结发言时,对江苏各级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对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所做的努

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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