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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推进医养结合实施意见
新闻来源:    点击数:2797    更新时间:2018-8-15 16:32:56    收藏此页

 

近日,我市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下称《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全市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效衔接、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我市将实现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并能够以不同方式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

开设老年人绿色就医通道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制度,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拓展家庭医生服务内容,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上门提供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服务,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设立老年病科。市级建立1所以上安宁疗护中心,每个县(区)建有2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市老年护理院总数达到25所左右,新增护理型床位300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达到50%以上。

我市还将全面推动医疗卫生融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服务有效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那么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怎么办呢?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研究制定为居家老人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清单和服务规范,优先满足家庭医生签约的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及患有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行动不便的65岁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健康管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需求。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 夯实养老基础设施

《通知》指出,我市将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要求100张床位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卫生所或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采取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我市将建设哪些养老机构呢?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逐步形成涵盖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以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病科等在内的多层次老年医疗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此外,我市还将推动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并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推动信息化在养老领域运用

《通知》指出,我市将扎实推进“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依托家庭医生系统,为居家、社区养老人群提供高血压、糖尿病、心脏功能监测等,对突发心脑血管疾病老人实施紧急救援和及时有效转诊。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

此外,我市还规定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在城乡新建住宅区,合理规划具有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功能的医养结合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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