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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家梅参加市工商联与市中院“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协作意见”签约仪式
新闻来源:秘书处    点击数:924    更新时间:2023-5-8    收藏此页

 

詹家梅参加市工商联与市中院“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协作意见”签约仪式

  

5月6日上午,市工商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意见”签约仪式暨服务民营经济“百名法官”讲师团聘任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张家炯,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红建,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仇延东,市工商联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各县区工商联分管领导、商会及企业家代表,以及市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法院分管院领导和全市法院服务民营经济“百名法官”讲师团成员代表出席签约仪式,我会副秘书长詹家梅等企业家代表应邀参加。

  

签约仪式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金林主持。

宋金林、仇延东代表协作双方签署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作意见》。宋金林宣读了市中院、市工商联关于成立服务民营经济“百名法官”讲师团的通知,与会领导为“百名法官”讲师团代表颁发了聘书。

李红建就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八项协作意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有所作为”;二是要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有所突破”三是要增进部门协调,在创新完善机制建设促进协作实效上“有所成效”。

 

张家炯介绍了近年来全市工商联系统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此次协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同心合力,共同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二要同向发力,共同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三要聚力同行,共同推动法院、工商联协作机制建设。

签约仪式前,市中院、市工商联与商会及企业家代表就如何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座谈,并对当前民营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规范劳动用工、信用修复、高效司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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